为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依据《报废汽车回收 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 号)、《汽车贸易政策》(商务部 2005 年第16 号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GUOJIA发展改革 委、科学技术部、GUOJIA环保总局 2006 年第 9 号公告)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划。
一、旧机动车报废回收发展条件
(一)发展基础
1、机动车拥有量大幅度增加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 断提高以及GUOJIA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刺激 内需政策的带动,全省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2009 年,全 省机动车拥有量 1782.5 万辆,其中,汽车拥有量达到 660.2 万辆,比2008 年增加85.2 万辆,增长14.8%。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升级改造取得较大进展。 2009 年全省报废机动车定点回收拆解企业 26 家(其中 2 广州市 4 家,汕头、佛山市各 2 家,其余市各 1 家),回收 网点188 个,从业人员1388 人。2008 年全省回收拆解报废 机动车28.68 万辆,其中汽车2.47 万辆;2009 年27.42 万辆, 其中汽车 4.85 万辆。近年来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 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部分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软硬件设 施有较大的提升,场地、设施设备、人员、消防、环保等方 面基本达到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要求, 拆解程序、回收材料的存储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 管理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发展环境
1、发展机遇。 随着全省机动车拥有量的不断增长以及机动车消费者 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机动车报废量将逐年增加。预计到 2015 年全省机动车拥有量将突破 2400 万辆,其中汽车拥有 量将突破1400 万辆,比2009 年增长1.1 倍。每年报废的机 动车平均将达到 30 万辆,将为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供快 速发展的机遇。
2、影响发展的主要因素。 全省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技术装备水平 落后。在 26 家回收拆解定点企业中,注册资本少于 500 万 元的有 20 家,经营面积小于 1 万平方米的有 2 家。大部分 企业技术装备落后,拆解方式原始,有不少仍在露天进行拆 3 解,且对拆解、储存场所未作硬化及防渗漏处理,不符合国 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GUOJIA报废机动车拆解 环境保护技术规范。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现象也仍 然存在。
二、旧机动车报废回收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合理布局、竞争有序、高效 环保、做强做大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企业及回收网点的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再生资源 的循环利用率,保护好环境。
(二)发展目标
推进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 展,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竞争有 序、高效环保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 结合本省各地级市的区域划分及机动车到期报废量、汽 车保有量,从有利于报废机动车集中拆解、机械化处理、规 模化经营的原则出发,合理布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及 网点。原则上机动车保有量在50 万辆以下的地级市,设立1 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机动车保有量在 50 万辆以上 的地级市,设立2 家以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机动车 保有量在180 万辆以上且汽车保有量超过100 万辆的省会城 市,设立 6 家以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至 2015 年, 4 全省布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数发展到37 家以内。
三、旧机动车报废回收主要任务
(一)调整回收拆解企业布局
根据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发展需要,在各市报 送的布点调整意见基础上,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编制广 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区域布点规划表(2010-2015 年)(见附件)。加快培育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鼓 励资金技术实力雄厚、具有先进管理理念的企业进入报废机 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二)加强回收拆解网点管理
原则上每家回收企业可设立1 个集中回收拆解场地,具 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存储及环保条件的县,且距离省会 或地级城市 60 公里以上(特殊情况 40 公里以上),在符合 本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可由所在 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设立一个直属分支机构(回 收拆解场或回收网点)。
(三)推进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
在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五家报废汽车回收拆 解企业率先完成升级改造工程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我省回收 拆解企业全面完成升级改造任务。积极推广先进、环保的拆 解技术,鼓励企业同科研院校、汽车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 商联合,加快科技创新,拓展经营模式,提升汽车产品回收 5 拆解利用的科技含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行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发展, 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平台
结合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建立和完善全省报废机动 车回收拆解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对报废机动 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全过程实施即时监控,实现经信、 公安、环保、工商等管理部门以及回收拆解企业之间的信息 共享,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行业监管。
(五)加强拆解企业与机动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的合作 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企业合作,向拆解企业提供拆解指导手册及相关技术信息, 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共享信息,跟踪国际先进技术,提 高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率。
五、旧机动车报废回收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业监管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GUOJIA法律法规 和政策标准,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行业发展调研,结合 实际,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研究提出支持和促进行业发展 的有关政策。在日常监管中,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环保等 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负其责、各司其6职,从报废机动车的注销登记、回收拆解、市场整治、路面 巡查等环节,切实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监管。
(二)实行动态管理
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准入和退出实行动态 管理。制定准入和淘汰的行业标准,符合本发展规划并达到 GUOJIA有关准入标准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 拆解业务。鼓励具有先进回收拆解技术的企业从事报废汽车 回收拆解业务,鼓励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根据业务 需要合并重组。对于违反GUOJIA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或业 务大量萎缩,不能承担正常回收拆解业务的,可依法暂停开 展业务进行整改或取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网 点经营业务资格。
(三)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协助做好行业统计等相关管 理工作,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 和企业发展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与学校、行业协 会的合作,对行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行业 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行业宣传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报废 机动车回收拆解重要性的宣传,积极落实汽车以旧换新等有 关政策,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车主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安全和环保 意识,提高报废汽车交售和回收拆解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